
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第八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经各省(区、市)初步监测、专家审核、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共有 1095 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其中有 61 涉及乳制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上榜。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由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8 个部门共同认定,根据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企业经过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等环节,达到标准,最终授牌。
为确保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8 部门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每两年对企业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等不合格企业,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农业农村部表示,希望监测合格的企业珍惜荣誉,不忘初心,凝心聚力,主动融入乡村产业振兴之中,要结合农村资源优势、人文条件和经济基础,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要延伸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创新业态模式,大力引领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强与贫困县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推动村企共建,助力精准扶贫攻坚,带动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